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拟定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事业规范性文件。
(2)推进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文化广播广播设施建设;组织对外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旅游事业交流和学术讨论活动。
(3)拟定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产业发展。
(4)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承担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队伍和绩效考核工作。
(5)指导管理文化广播影视系统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业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
(6)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间民俗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7)拟定全县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的等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9)组织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调查。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拟定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制作。
(12)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
(13)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及申报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张家川县文广系统是主管全县文化、广播、旅游的政府部门,下设文化馆、图书馆、融媒体、博物馆4个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现有职工70人,其中:在职161人。
二、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3048.3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035.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88万元。
教育支出:1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9.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万元。
农林水支出:132.27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5万元。
其他支出:20万元。
卫生健康:0.75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 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13.1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208.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支出为2735.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09.2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11万元,增长0.08%,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1226.6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39.08万元,下降26.36%,主要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5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34万元,下降4.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1万元,下降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04%。原因政府基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0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22万元,下降13.41%;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17万元,主要用于影视中心剧院沙化阿化治理、少数民族歌舞比赛节目演出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跨年实施;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3.教育支出7.66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76.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广播电视、群众文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及死亡人员抚恤,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6.卫生健康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支出,完成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79.6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扶贫项目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共用经费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9.其他支出14.88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9.28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146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7万元,比 2018年减少48.86万元,降低49.9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59万元,为货物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无,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1615.0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34万元,组织对影视中心剧院及春节文化活动等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影视中心剧院及春节文化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影视剧院的正常运行;二是弘扬和发展了传统文化。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文旅局汇总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1.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