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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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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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099509A/2020-1118  时间:2020-11-18 11:06:0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公务用房管理、使用和处置。
 
  三是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公共机构的节能等工作。
 
  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末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641.4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41.41万元,为县级财政预算拨付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219.0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35万元,办公桌椅购置增加18万元,差旅费(公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21.42万元,维修费增加44.6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641.41万元,为县级财政预算拨付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219.0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35万元,办公桌椅购置增加18万元,差旅费(公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21.42万元,维修费增加44.62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2019年无事业收入,2018年也无事业收入,所以较2018年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出为641.4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1.4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9.0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35万元,办公桌椅购置增加18万元,差旅费(公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21.42万元,维修费增加44.62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04万元,增长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04万元,增长5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04万元,增长52%;完成年初预算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41万元,主要用于水电暖支出,人员工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桌椅购置,差旅费(公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维修费等共计64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3.教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4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60万元,决算232.3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2.4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购置更换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1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万元,增长110.4%。变动原因为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购置费用为110.4万元。截止2019年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3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2辆。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21.9756万元,较上年增加72.065万元,增长144%,变动原因为:新增公务用车从而加大了车辆运行费用及差旅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增减,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41万元,比 2018年增加219.0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35万元,办公桌椅购置增加18万元,差旅费(公车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21.42万元,维修费增加44.6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平台运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及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共计116.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72.5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包括行政中心水电费、行政中心取暖费、行政中心工作经费、行政中心维修费等4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5035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中心水电费、行政中心取暖费、行政中心工作经费、行政中心维修费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2.5035万元,执行数为272.5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附件2: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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