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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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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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872571F/2021-0304  时间:2021-03-04 15:35:5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财政局是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财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预算股、国库股、监督评价股5个业务股室和张家川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张家川县财政预算事务管理中心和张家川县金融服务中心3个二级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在县财政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118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54万元,上年结转87.01万元,预算支出1184.55万元。比2020年预算940.08万元增加244.47万元,增长2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项目绩效评价等业务工作量增加。②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73万元,公用经费671.82万元。较2019有所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项目绩效评价等业务工作量增加。②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出。
  
  (二)项目支出
  
  财政投资评审费用10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对全县财政投资项目进行第三方评审需要向中介机构支付的评审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119.5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4.47万元。增长26%,主要是项目绩效评价等业务工作量增加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出。
  
  2、农林水支出6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财政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本单位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支出,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1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国家对财税改革的力度加大,参加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PPP项目等方面的培训批次和人员增加。
  
  (五)会议费1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今年将继续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以及需召开会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村农金室工作者开展培训。
  
  (六)机关运行费671.82万元,,比2020年预算702.09万元减少30.27 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2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所需采购支出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主要是向中介支付全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83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23万元,固定资产700.76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14.57万元,主要是购买了部分办公设备。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费用569.31万元,主要是向中介机构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预算绩效评价经费、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运行维护费等10个业务类项目,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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