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
2.负责宏观政策研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经济结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
3.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4.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5.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西部大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
7.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8.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电力、光伏、风电等能源的管理。
9.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固定资产及项目工作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确定和指导全县长期投资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
10.负责审查及管理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负责县内自筹基本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11.负责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全县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贯彻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12.指导、协调、统筹全县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核准、实施;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及准备工作;负责审查、申报、管理权限内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党群机关、政法系统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和信息化项目,工业和商贸流通项目,综合交通运输项目。负责建设项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
13.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14.承担全县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日常工作。
15.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政府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听证、价格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管理的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任务。
16.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推进跨区域经济合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单位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投资股、规划股、价改股。现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机关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10人)。退休12人,抚养人员8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756.1278万元,比2020年733.02 万元增加23.1078万元,增长3.1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6.1278万元,比2020年733.02万元增加23.107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756.12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1078万元,增长3.15%。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52.1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3778万元,公用经费6.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578万元,增长5.3 %,增长的主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专项工作经费由2020年的基本支出调整到2021年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504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500万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752.82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发改局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发改局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培训费。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6.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人均预算标准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6.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净值3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9.12万元,通用设备19.72万元,家具用具10.1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已制定了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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