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水务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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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水务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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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512067L2021  时间:2021-10-22 18:28:4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水务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具体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县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水法》、《水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实施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小型灌区;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牧区水利、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工作。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拟定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12、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科级干部;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13、拟定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4、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抗旱防洪工作,对县内河流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独立核算的单位有5个,局机关、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目前在职职工1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人,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27人;退休人员51名。
 
  二、张家川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10255.3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928.65万元,为职工工资和水利工程项目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7031.69万元增加1896.96万元,增长上涨21.25%,主要是水利项目投资增多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无变化。
 
  3.事业收入268.3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577.88万元减少309.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4.其他收入1058.3万元,为存量资金安排的帮扶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46.8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水利项目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911.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水务局支出为9473.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09.6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8.87万元,上涨7.35%,主要是原因是水利项目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8264.1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984.33万元,下降26.53%,主要是水利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完成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水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2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7.67万元,上涨14.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96万元,增长23.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万元,下降的原因:未安排该项水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7.69万元,上涨11.96%;完成年初预算84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利项目在年初部门预算时不列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运行管理,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时不列入;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9.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此项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预算只做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防汛抗旱项目经费的预算,其他均不列入。
 
  3. 农林水支出8322.0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费用,完成年初预算86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续建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支付力度加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水务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6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6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的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4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决算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政政策。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3.7%;增加的主要原因:抗旱防汛工作,水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下乡督查工作较多。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外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较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3.7%,变动原因为:抗旱防汛工作,水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下乡督查工作较多。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万元,比 2019年减少0.51万元,降低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4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抗旱防汛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水务局汇总2020年年底固定资产明细: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626720元,通用设备3484546元,专用设备1993265元,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79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5922元。固定资产总计13381251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32%。组织对抗旱项目经费、防汛项目经费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1、防汛抗旱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一是项目基本概况。张家川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常设在张家川县水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承担本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日常办公、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库防洪调度、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相关预案修定、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旱情监测、相关预案修定、防汛抗旱设备维护。二是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根 元,截止2020年12月,共计支出20万元。三是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较好,制定了《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水务局预算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时间和项目实施进程分次、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通过局会计财务代管进行,保证足额、规范地使用。四是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水务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会计、防办主任等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组成单位评价组 ,采用单位绩效自评的评价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保证安全度汛;遇中等程度干旱,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不受大的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综合评价指标量化考评96分,达到优秀水平。五是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项目的经济性分析,项目确定由财政预算安排,水务局本着节约的原则,通过预算进行控制,情况较好,保证项目具体实施。项目的效率性分析,防办主要是通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时间及项目实施进度申请资金支付;水务局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并及时支付资金。
 
  项目的有效性分析,项目实施完成,基本上能保证项目预期目标,保证防汛安全。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年度常规性项目,随着时间推移,设备老化,天气异常变化,自然环境影响对项目实施要求越来越高,项目实施成本越来越大,项目资金量越来越多,管理措施要求越来越高。
 
  2、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一是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张家川县委、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方面,对现已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受益人口,在国家没有维修管理经费项目的情况下,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元的财政补贴,以弥补管理运行中资金缺口大的困难及问题。实施对龙山镇、刘堡梁、连五梁、平安梁、渠子梁、马鹿梁6处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农村供水能力,确保贫困地区饮水安全设施。2020 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资金县级拨付147.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7.4万元。完成了龙山镇、刘堡梁、连五梁、平安梁、渠子梁、马鹿梁6处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保障了29.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为了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中央设计、省级指导、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要求,坚持“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将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的部门和单位。通过绩效考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提高群众健康水平。项目受益区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率达到100%。三是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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