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人工增雨、人工防雹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人工增雨、人工防雹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增雨、人工防雹装备及弹药的采购、计划、调配、供应及装备维修等工作,负责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挂靠在张家川县气象局,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93.4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3.4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3.84%,主要减少原因是去年购置10.21万元业务用皮卡车一辆原因,而2020年无此项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支出为95.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5.3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10.21万元业务用皮卡车一辆,而2020年无此项支出。
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13.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13.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7万元,下降2.39%;完成年初预算10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取暖补贴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17364.7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250元,其他气象事务支出:391300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1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22240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6301.44元;完成年初预算10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取暖补贴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气象预警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7万元、津贴补贴4.04万元、奖金10.75万元、绩效工资2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万元(其中:退休费0.63万元、生活补助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
2.日常公用经费4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4万元、咨询费0.03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取暖费0.67万元、差旅费0.56万元、维修(护)费4.48万元、培训费0.93万元、专用材料费3.93万元、劳务费20.03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3万元,下降83.68%;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有购置车辆费,本年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38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上年购买皮卡支付5.38万元,本年无车辆购置;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33.33%,变动原因为:车辆保险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51万元,降低7.8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购买车辆支出,而今年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1辆,用于维修各个区域站及各个炮点运送弹药等人影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见附件10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工影响天气及乡镇气象站点维护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3万元。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对0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工影响天气及乡镇气象站点维护费项目项自评得分为良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13万元,执行数为3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度人影作业计划,防雹增雨作业安全科学高效开展;二是保障乡镇气象站点数据采集正常,数据上传及时,为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有力保障;三是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有些绩效目标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日常管理制度有待健全,例如弹药出入库、作业记录登记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张家川县人工影响天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日常管理,弹药出入库、作业记录登记齐全,作业设备按时年检,为所有火箭和高炮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人影作业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二是操作层面:完成年度政府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对象信息的更新和备案。启用新的气象短信发布平台。汛前举办全县人影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体作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安全意识,与各作业点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汛期人影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进入汛期后,组织各人影作业人员做好随时作业准备,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组织炮工坚守岗位,适时开展作业,充分发挥了防雹减灾效益。三是对绩效目标调整的建议:及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来调整相关绩效目标标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