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公路路网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道路建设以及升级改造公路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道路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公路建设规划。
2、负责重大公路建设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特大突发道路建设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县跨区域公路建设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3、承担落实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各级乡镇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道路建设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道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公路养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
5、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普查和数据入库,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公路发展影响评价,对涉及公路建设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提出有关建议,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参与审核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评估文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我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的一级部门,为正科级建制,下辖张家川县公路养护管理站(事业单位)和张家川县路政管理大队(事业单位)。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在职职工 90人,参公 15人,事业75人。
二、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13827.7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129.7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9962.44万元增加3167.29万元,增长31.79%,主要是项目建设安排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其他收入63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安排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较2019 年度决算数11.41万元增加628.29万元,上升5506%,主要是安排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5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县财政未下达。
6.上年结转和结余709.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支出为11874.1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93.3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809.61万元增加183.73万元,增长22.69%,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相对增加,人头经费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10880.8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28871.86万元减少17991.04万元,下降165%,主要是畅返不畅项目结束,新建项目减少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29.73万元,与上年9962.44万元相比增加3167.29万元,增长31.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9.73万元,与上年9962.44相比增加3167.29万元,增长31.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5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100%。原因:县财政未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827.76万元,与上年29681.47万元相比减少15853.71万元,下降53.41%;完成年初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留质保金未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9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路政划转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未缴存;
3.城乡社区支出537.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维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1067.37万元;主要用于畅返不畅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项目缺口资金未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3021.3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7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未完工,项目质保金未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水毁维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4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57万元、津贴补贴329.43万元、奖金99.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71万元,其中退休费37.76万元、生活补助5.9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3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24.67万元、维修(护)费。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单位人数增加2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5%。组织对2020年畅返不畅项目、2020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89.97万元。
畅返不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公路改造5条76公里,行政村道路硬化119条577公里。完成投资3617.1万元,实现支出3617.1万元。提高畅返不畅项目的实施,彻底改善了全县各条公路的通行状况,提高了公路运输效益,受益群众33万人。
2、满意度指标: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良好,有力的预防和保障了人们的交通出行安全,规范了交通行为,促使了道路畅通,提升了道路环境品味、美化自然。特别是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增设了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一些标志标牌的设置,如诱导标志、广角镜等有效的保障了夜间的行车安全及行车速度,极大的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出行安全。尤其是波形护栏刚柔相兼,其较强的碰撞能力和防撞能力为广大群众的人生命安全起了极大的保护作用,并且较好的诱导了车辆行车视线且与道路线型相协调,整体划一、美观配套,群众满意度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施工环境差:公路改(括)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征地拆迁问题难度比较大,阻碍公路施工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施工进度,加大了部分路段的实施费用,造成资金短缺。我们作为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难以为施工单位提供“三通一平”服务。
2、地方自筹不到位:公路建设过程中,按照省交通厅施工图的批复,由于地方自筹不到位,按批复标准施工,资金缺口大,难以完成,致使部分路段附属设施不完善,工程招标过程中,同时有公路资质的大型企业因设计标准低,资金不足不愿意参与招标竞标,造成招投标难度加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1、我县是省级贫困县,处于山岭重丘地带,自然条件差、施工困难多、施工难度大,通畅工程建设规模小,资金量不足,建议省级财政部门加大投资力度,争取让所有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
2、多安排项目,加大支持我县公路建设的力度,完善路网结构,彻底解决断头路。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带动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经济社会价值,真正达到便民利民的预期目标。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