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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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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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703491U2021  时间:2021-10-26 15:52:43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畜牧兽医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县畜牧兽医站、县世行畜牧项目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寒羊站、渔业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及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全县畜牧业发展总体战略和思路的建议;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有关畜牧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协调、指导全县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广落实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新成果和措施;协调指导畜牧业综合开发工作;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畜牧产业经营政策;建立,完善畜产品市场管理机制,搞好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建设;开展畜牧行业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综合素质。贯彻执行畜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防制工作;及时掌握动物疫情产生、分布情况,并迅速组织扑灭,及时、妥善处理染疫动物及染疫动物产品。负责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业务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的综合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 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和牛羊品种改良,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畜牧项目实施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机构7个,分别为:畜牧中心办公室、畜牧站、渔业站、畜牧项目办、寒羊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中心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66 人,实有在职人员71人,抚恤8人。
 
  二、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6470.0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020.50万元,为扶贫资金、人员工资和畜牧项目等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3713.63万元,或下降69.49%,主要原因是畜牧项目和扶贫项目变化。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425.5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003.63万元,下降70.22%,主要原因是畜牧项目和扶贫项目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6.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化,我县财政政府性基金投入项目资金支持畜牧业的发展。
 
  7.上年结转和结余220.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支出为6491.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48.6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或减少56.76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变化及单位分离资金减少。
 
  项目支出5643.0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4577.22万元,下降72.0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4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9.63万元,下降69.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95.63万元,下降69.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我县财政政府性基金投入项目资金支持畜牧业的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2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2.96万元,下降69.44%;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精准扶贫领域畜牧产业发展的资金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9万元,主要是组织部下达我单位下属单位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和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会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未列入当年预算。
 
  2.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04万元,主要是畜牧项目资金,为底层单位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度完成此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和财政配套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此项无预算,部门预算只做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预算,其他均不列入造成;
 
  4.农林水支出562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化,用于畜牧产业发展的资金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粮改饲项目,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化,我县整合其他资金加大了畜牧产业发展的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粮改饲项目,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化,我县整合其他资金加大了畜牧产业发展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6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3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9.42万元、津贴补贴202.91万元、奖金101.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6.2万元、抚恤金2.34万元、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1.89万元、奖励金84.75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1.51万元、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5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0.44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87万元、维修(护)费、租赁费5.4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事业单位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458.0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23.4万元,通用设备90.49万元,专用设备18.7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37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58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21%。组织对粮改饲项目、 农牧民补助奖励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1、农牧民补助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牧民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万元,执行数为8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省下达我县草原禁牧补助资金88万元,18.70万亩禁牧草原共补贴禁牧资金86.394万元,目前已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折通”的方式,足额发放到户,完成2020年草补禁牧资金到户的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升项目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计划任务,严格落实禁牧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草原补奖工作的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确保补奖资金足额兑现给农户。
 
  通过实施农牧民补助项目推进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落实,提升了养殖户生态保护意识,推进了传统畜牲业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畜牲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带动了周边地区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
 
  2、 2020年粮改饲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粮改饲项目自评得分为良。目全年预算数为1497.44万元,执行数为149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张家川县2020年粮改饲项目总投资1497.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6.7万元,县级整合资金740.7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97.44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县级初验,项目资金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地点覆盖全县15乡镇,粮改饲项目的实施,既降低了养殖成本,又有效的解决了我县撂荒地的问题,缓解了我县饲草料短缺的问题,形成了“饲草料(秸秆)种植加工+牛羊养殖+粪污还田+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循环农业生产,牛羊养殖成本降低、养殖效益增加,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了种养双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升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粮改饲项目政策落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确保粮改饲项目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粮改饲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确保补奖资金足额兑现给农户。
 
  项目实施后,优化了养殖户饲草料供给,贫困养殖户饲草压力明显降低,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消化了大量玉米秸秆,有效破解了秸秆焚烧、乱堆乱放等农村环境问题。为推动乡村振兴开启了美好新篇章,形成了户户粮改饲、家家养牛羊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小群体、大规模”的牛羊产业发展路子。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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