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汇总决算公开说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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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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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714230U2021  时间:2021-10-25 16:03:4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年〕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业发展,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管理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各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行业社团的资格审查。
 
  (六)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定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导全县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文艺、旅游、体育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八)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晋升级等;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古村古镇保护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学调查。
 
  (十)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组织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从严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全县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微波传输、有线传输和“村村通”等工程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台(站)播出节目及转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小功率电视差转台、小功率调频广播转播台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十五)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全县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六)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
 
  (十八)制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行业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设融媒体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共有在职人员157人。
 
  二、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869.1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50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4459.07,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450.45万元,增长4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366.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支出为4578.0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62.4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3015.5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87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0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67.35万元,增长48.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0.45万元,增长4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9.84万元,增长66.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7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广播电视、群众文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及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6.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5.农林水支出474.6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扶贫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6.其他支出24.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健身中心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2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万元,降低29.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6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4%。组织对剧院管理工作经费、户户通运维、马家塬遗址保护、文物工作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88万元。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年〕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业发展,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管理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各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行业社团的资格审查。
 
  (六)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定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导全县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文艺、旅游、体育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八)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晋升级等;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古村古镇保护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学调查。
 
  (十)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组织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从严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全县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微波传输、有线传输和“村村通”等工程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台(站)播出节目及转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小功率电视差转台、小功率调频广播转播台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十五)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全县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六)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
 
  (十八)制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行业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设融媒体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共有在职人员157人。
 
  二、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869.1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50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4459.07,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450.45万元,增长4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366.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支出为4578.0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62.4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3015.5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87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0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67.35万元,增长48.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0.45万元,增长4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9.84万元,增长66.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7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广播电视、群众文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及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6.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5.农林水支出474.6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扶贫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6.其他支出24.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健身中心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2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万元,降低29.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6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4%。组织对剧院管理工作经费、户户通运维、马家塬遗址保护、文物工作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8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剧院管理工作、户户通运维、马家塬遗址保护、文物工作等项目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888万元,执行数为68.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投入和管理目标资金到位,有计划、有实施与控制、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二是效果目标审批及时、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剧院使用率高,设备未更新,户户通用户分散,检查运维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直的问题,积极主动克服困难。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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