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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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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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621 时间:2021-12-28 16:03:41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围绕管委会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为管委会实施领导工作提供政务服务和事务性服务。
  
  2、全力抓好信息调研等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准备依据。
  
  3、坚持不懈的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4、负责搞好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业务方面的工作,为搞好后勤保障、机要、公务处理、归档、保密等日常性工作。
  
  5、发挥窗口作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管护好国有土地及出让业务性工作项目承包工作和管委会日常业务,处理好内外纵横各方关系,及综合服务。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机构有内设办公室管理机构,事业编制管理单位。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 42.66 万元,比2021年40.22 万元增加 2.33 万元,增长 0.0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6 万元,比2021年 40.22 万元增加2.3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工资有所变化;结转结余资金0 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 42.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0.0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有所变化。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2.6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6 万元,公用经费 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3 万元,增长0.0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有所变化。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项目支出情况。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42.21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 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采购办公用品0.728万元,详见2022政府采购样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 40.93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39万元,通用设备0.631万元。办公用品1.3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张家川县龙山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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