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财政局是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财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预算股、国库股、监督评价股5个业务股室和张家川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张家川县财政预算事务管理中心和张家川县金融服务中心3个二级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在县财政局。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1040.7538万元,比2021年1097.54万元减少56.8162万元,减少5.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0.7538万元,比2021年1097.54万元减少56.8162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因人事变动,调出3人(公务员2名),退休人员1名(公务员),其中:领导2名,在职人员工资和取暖费等相应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1040.75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8162万元,下降5.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人事变动,调出3人(公务员2名),退休人员1名(公务员),其中:领导2名,在职人员工资和取暖费等相应减少。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61.4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148万元,公用经费1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9.582万元,下降13.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人事变动,调出3人(公务员2名),退休人员1名(公务员),其中:领导2名,在职人员工资和取暖费等相应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579.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76%,增长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增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经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579.31万元,其中: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运维费17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40万元;预算绩效评价经费60万元;数据网络中心建设经费80万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100万元;《新华每日电讯》征订费8.81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经费25万元;金融工作经费50万元;村农金室建设运行费25.5万元;财会刊物征订费用10万元;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87.92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万元。
3、农林水支出150.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人事变动,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财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5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办公耗材43.5万元,宣传印刷20万元,资产及其他评估费1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费用579.31万元,主要是向中介机构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预算绩效评价经费、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运行维护费等11个业务类项目,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