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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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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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czj/2023-00007 时间:2021-12-28 09:10:31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企业改革,制定企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务;
  
  4、负责全县基层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独立核算,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3个股室,核定编制10人,全社有16名工作人员,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3名,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6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304万元,比2021年155万元增加149万元,增长96.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33万元,比2021年155万元减少10.67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公用经费;结转结余资金159.67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159.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304万元,比2021年155万元增加149万元,增长96.1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3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53万元,公用经费4.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67万元,下降7.1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64.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67万元,增长3193.4%,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64.67万元,其中:改革发展扶持项目、重要农资及化肥储备项目、供销社改革发展基金项目,各50万元,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扶持项目5万元,农资配送网络改造提升项目9.1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37.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万元。
  
  3、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55万元。
  
  4、其他扶贫支出0.53万元。
  
  5、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9.1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预算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 万元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 万元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8.3万元。详细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扶持项目资金5万元;改革发展扶持资金、重要农资及化肥储备资金、供销社改革发展基金项目各50万元;农资配送及网络改造提升项目9.14万元。
  
  (四)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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