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管理、稽查工作;二是承担省、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工作;三是承担城乡居民口粮调查工作;四是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五是负责本单位班子建设,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六是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一个办公室、一个粮食稽查大队和储运股、购销股、财会股,三个股室。单位编制15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单位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232.2641万元,比2021年366.19万元减少133.9259万元,下降36.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0141万元,比2021年86.16万元下降15.145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①2022年办公经费有所减少;②结转结余资金10.10336万元,比2021年250.03万元减少239.9266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拨放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资金,该采购项目在当年完成项目采购,故减少了年末结转结余。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232.26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3.9259万元,下降36.57%,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拨放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资金在当年完成项目采购,故减少了2022年在预算支出。
1、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0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891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6.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经费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61.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8.75万元,下降原因是:2021年拨放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资金,该采购项目在当年已完成项目采购,故2022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61.25万元,其中:县级粮油利费补贴项目 161.2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粮油物资储备-行政运行(2220101)支出64.6891万元。
2、粮油物资储备-储备粮油补贴支出(2220401)支出161.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3.9250万元。
(四)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无非税收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相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4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0.1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减少故办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采购预算为2万元,详见2022年预算采购编制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底国有资产占用0万元。
(三)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详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