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政策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等农牧渔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渔业检验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牧渔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牧渔业动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牧业渔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牧渔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动植物物种。
8、负责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和农牧渔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制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检验监测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牧渔业资管理。提出农牧渔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申报农牧渔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农牧业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牧业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县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牧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和畜牧业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奶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③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④与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⑤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是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正科级建制,下辖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区划办、农业技术服务站、植物保护工作站、经济作物指导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果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事业单位编制158人(含两场),现有财政补助人员160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35人,事业人员114人),遗属2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44.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68.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1843.1万元减少166.85万元,下降9.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②县级配套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29万元,公用经费85.30万元。比2021年预算1393.50万元增加120.91万元,增加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37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57万元,上年结转968.56万元。比2021年预算449.6万元减少46.03万元,减少10.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部分项目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372.1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7.2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22.54万元,农林水支出842.32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6.45万元、农田建设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22.81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35.7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16.6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2.99万元、农村环境保护9.75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8.98万元、生产发展20.65万元、其他扶贫资金1.2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42.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42.3万元,比2021年预算36.25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五、财政专项绩效目标公开
(一)农业保险县级配套
项目概况:2022年计划完成冬小麦承保面积70000亩,县级配套比例为15%,马铃薯完成承保面积33750亩,按照县级财政补贴比例15%;全膜玉米承保面积90000亩,按照县级财政补贴比例15%,林果业县级配套比例50%、中药村种植县级配套比例60%。
年度总目标:对玉米、马铃薯、冬小麦种植、扶贫产业设施蔬菜保险受灾农户进行理赔。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
影响力和效果:保证农户的种植收入,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
(二)低速货车规费返还
项目概况:完成农产品安全监测执法;农药管理执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种子监管安全执法;动物检疫执法,以上执法所需保障经费。
年度总目标:完对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资经营门店及临时摊点进行常态化巡回检查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影响力和效果: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无重大事故发生。
(三)农业农村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完成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各项任务指标
年度总目标:确保县农业农村局各项正常工作开展,协调衔接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协力开展工作,助力服务基层、服务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落实。
影响力和效果:增加适宜耕作的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为持续增加农业收入创造有利条件。
(四)两场人员安置资金
项目概况:完成全年人员工资发放,解决两场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两场人员因机构改革基本生活和各类社会保障支出。
年度总目标:按月发放人员工资、按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影响力和效果:解决两场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两场人员因机构改革基本生活和各类社会保障支出。
(五)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历史、产生事实,积极调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总目标:2022年计划完成各类土地确权矛盾纠纷200件,涉及深层次矛盾纠纷5件。
影响力和效果:尊重历史、产生事实,积极调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经济作物发展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建设蔬菜、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引进推广试验示范,计划引进辣椒、番茄等新优品种30个;经济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年度总目标:计划引进辣椒、番茄等新优品种30个。
影响力和效果:项目实施中通过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大面积推广应用,强化塑料大棚蔬菜生产基地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周边的川王、龙山、大阳等地设施蔬菜基地品种更新换代,实现增收增效目标。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72.18万元,主要乡村振兴衔接产业资金增加如:旱作农业、马铃薯种薯采购等项目物资,更换部分报废设备购置、日常机关运行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系统国有资产占用626.54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项目工作实施正常。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