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中医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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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中医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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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587 时间:2022-08-26 09:31:54 来源:  作者: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优化执业环境作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树立“健康第一、患者第一”的思想,为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2)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中医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3)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5)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

  (6)完成全县人民健康体检任务。

  (7)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4年10月,为差额补助拨款的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急救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目前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核定床位390张,实际开设床位220张共有27个科室,其中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6个、行政后勤科室8个。

  医院核定事业编制138人,现有职工272人(正式职工:129人,临聘:14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7人,管理及工勤人员1人;硕士学历5人,本科学历130人,大专111人,中专16人;高级职称人员2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100人。

  二、张家川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1249.687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294.1960万元,为工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4717.7867万元,增长299.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4.1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2133万元,下降17.90%,原因: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原因:增加债券财政拨款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4853.780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96.0069万元,下降14.09%,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4.其他收入101.71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5.9571万元,增加184.47%,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170.75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中医医院支出为18458.59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328.594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764.5166万元,增长49.69%,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1013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13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中医医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94.1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7.7867万元,增长299.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94.1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2133万元,下降17.90%,原因: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原因:增加债券财政拨款收入。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中医医院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24.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47.7867万元,增长624.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424.1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7.7867万元,增加307.52%,原因:在建工程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原因:增加债券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中医医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424.1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7.7867万元,增加307.52%;完成年初预算569.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建工程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42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7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91.03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基本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4.196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65.0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29.1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固定资产5796.5562万元,无形资产274.500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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