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体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各级体育场馆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各类比赛、体育健身、项目训练等提供场地和器材。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体育统计服务工作。(二)承担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和赛事工作,承担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及全县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工作。(三)承担各类运动项目、基地建设、训练及比赛的服务保障工作。(四)承担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群众健身场地建设及维修维护、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民健身宣传及志愿服务等工作。承担体育社团服务工作,为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等社会体育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五)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体育彩票销售、资产维护、业务培训等的服务保障工作。(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七)承担全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监管的辅助工作。(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体育中心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赛事及群众体育等工作。其中:在职职工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 15.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1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 15.1万元.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5.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5万元,公用经费0.6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县体育中心无项目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 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县体育中心无非税收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县体育中心无非税收入预算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 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四)单位运行费
单位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体育中心采购预算为5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县体育中心固定资产为3.7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绩效评价项目的: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张家川县体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