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于2003年1月正式成立,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依法承担我县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等相关行业的执法监督以及对11部法律、39部法规、136部部门规章等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卫生证件的办理工作。2015年以来,又将居民监督档案管理、中医药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三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
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现有职工14名,其中干部13名,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4名、单位内设办公室、医疗市场股、公共场所股、单位内设办公室、医疗市场股、公共场所股、财务股。
二、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收入为168.3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297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部门决算相比减少5.379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支出为176.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35万元,占94.6%。与2020年部门决算相比增加11.42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增加 ,2021年8月由单位代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支出13.8297万元,占5.40%。与2020年部门决算相比减少3.29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设备采购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3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3297万元,与2020年度部门决算相比减少5.379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8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204万元,增加6.46%;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873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7.7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3069万元、津补贴92.7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4.73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90万元、抚恤金6240万元、奖励金29.25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2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995万元、印刷费3.224万元、水费0.6705万元、电费2.352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76万元、维修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3.26万元、取暖费3.52万元、劳务费0.30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与取暖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政府采购支出19.08万元,主要为2021年购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年初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固定资产346.4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346.4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49.11万元,通用设备86.41万元,专用设备10.9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对存在的问题及收入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统计业务工作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三是建议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要与项目的实际工作任务相对应,以客观全面地反映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四是由于项目的实施效果本身存在难以度量的问题,因此在设计相关效果指标时应当尽量细化,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个指标进一步细分和优化,以提高绩效评分的准确性。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