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隶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志书的编纂、评议、审定和出版;负责征集、整理、鉴别、储存地方志资料;负责全县地方志书的编撰、出版和发行工作;进行方志理论研究;培训方志队伍;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写地情教育丛书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4人,抚养人员2人。
二、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03.746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2.888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73.9999万元,下降41.83%,主要原因是县志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0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原因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或减少)。
4.其他收入0.62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62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原因下乡补助结余。
5.上年结转和结余0.234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支出为103.74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3.634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4.8534万元,下降22.91%,主要是原因县志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9.488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55.5112万元,下降74.01%,主要是原因县志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地方志编纂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1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9216万元,下降4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1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9216万元,下降43.6%,原因:县志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地方志编纂中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1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4867万元,下降43.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4867万元,下降43.53%,原因:县志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1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4867万元,下降43.53%;完成年初预算2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14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8.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1.812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下乡队员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下乡队员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34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0.8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万元,比上年减少30.5036万元,降低91.73%。主要原因是县志印刷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4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为:地方志工作经费5万元;《张家川年鉴》印刷费1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2.96%。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4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组织对2021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0等0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