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认真做好基层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并负责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指导村卫生室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全乡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3)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4)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是卫健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内科、外科、全科医疗、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室。在职人员11名,退休人员3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32.007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1.879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272.1129万元减少0.2331万元,下降0.08%,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60.128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66.4024万元减少6.2744万元,下降9.45%,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98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支出为341.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4.3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47.7322万元增加万元,增长11.27%,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基本支出的原因。
项目支出176.99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76.1962万元增长16.9052万元,增长0.45%,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8792万元,与上年272.1129万元减少0.2331万元,下降0.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8792万元,与上年272.1129万元减少0.2331万元,下降0.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5.8594万元,与上年269.6380万元相比增加6.2214万元,增长2.31%;完成年初预算31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只是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预算,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进行年初预算工作。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62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507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6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3.8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308万元、津贴补贴40.6596万元、奖金2.65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15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5750万元、奖励金19.340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2万元,主要为统一采购救护车辆、定点印刷等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木河乡卫生院固定资575.47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五,其他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辆(流动医院健康体检车),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6.75万元,通用设备171.33万元, 专用设备147.62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147.71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