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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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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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905203I2022  时间:2022-08-31 15:46:2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财政局是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财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等5个业务股室和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财政预算事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在县财政局。领导县担保公司具体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454.473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87.280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365.7842万元,增长133.7%,主要是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320.00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80.00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25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或减少)。
 
  4.其他收入6.3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存量资金中安排的收入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2.1837万元,增长52.49%,主要是存量资金安排的收入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60.84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为2454.47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84.824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12.471万元,下降10.25%,主要是当年有调出人员。
 
  项目支出1460.436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399.7115万元,增长2305.01%,主要是增加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432.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3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8.8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0.2201万元,增长11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7.2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7842万元,增长133.7%,原因:增加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432.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93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38.8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0.2201万元,增长130.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8.8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0.2201万元,增长130.22%,原因:增加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资金432.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资金93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38.8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0.2201万元,增长130.22%;完成年初预算20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普惠金融贷款贴息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01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支出851.224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有调出人员;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
 
  3.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5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6.0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7%,保持一致。
 
  5.农林水支出1454.692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476.324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45.367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普惠金融贷款贴息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2.170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39.5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2025万元、津贴补贴171.4684万元、奖金142.7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0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342.6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2482万元、印刷费20.0000万元、水费2.0000万元、电费6.0000万元、邮电费48.3232万元、取暖费20.0000万元、物业管理费15.0000万元、维修(护)费11.8400万元、公务接待费8.1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1000万元,决算8.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保持一致。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3万元,下降12.24%;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8.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8.1000万元,下降12.24%,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68批次,接待人次1011人,较上年减少13.95%,减少1.13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61万元,比上年减少44.97万元,降低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3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财政局2021年项目跟踪数5个,涉及资金328.8128万元,分别为财会刊物征订费10.0000万元、国库集中支出网络运维费170.0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40.0000万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100.0000万元、《新华每日电讯》征订费8.8100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均为优(或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8128万元,执行数为282.2903万元,完成预算的85.85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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