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管理、稽查工作;二是承担省、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工作;三是承担城乡居民口粮调查工作;四是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五是负责本单位班子建设,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六是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一个办公室、一个粮食稽查大队和储运股、购销股、财会股,三个股室。单位编制15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单位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6名事业人员。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94.155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3.1552万元,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19.3307万元,下降60.55%,主要是县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2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粮库信息化建设。
5.上年结转和结余240.21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出为534.37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4.170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8724万元,增长1.8%,主要是①本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②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430.202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411.9577万元,下降76.6%,主要是县级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3.3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9.1135万元,下降7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1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9.3307万元,下降60.55%,原因:县级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原因: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3.3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6708万元,增长13.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3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6708万元,增长13.77%,原因:①2021年较2020年有新增项目;②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③其他扶贫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3.3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6708万元,增长13.77%;完成年初预算14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②其他扶贫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9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6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35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 农林水支出2.204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3.6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完成年初预算100%;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188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70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8264万元、津贴补贴29.3895万元、奖金21.6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712万元、退休费3.9250万元、抚恤金2.01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38万元、水费0.0285万元、差旅费0.01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8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661万元,下降41.0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09.2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71%。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对县级储备粮补贴、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补贴、县级储备油轮换差价补贴项目项目分别委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3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