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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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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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749461A2022  时间:2022-09-01 16:45:55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三会一课”组织实施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3.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设置规划、社会力量办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推荐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民办教育的发展,协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4.负责实施教育行政监督、教育行政复议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局授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订实施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事宜。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师队伍管理、调配和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和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评优选先。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负责中央和省、市下拨专项经费的分配,县财政下达经费的安排;协同县财政部门编制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专项投资、教育捐资、教育拨款、教育基建工程项目规划、投资办法和实施方案;对教育项目工程的规划、论证、申报、审定、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后续管理工作。
 
  9.宣传、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并制定地方性招生考试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制定全县高考、中考等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核查报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学历证书,验发初中毕业生学历证书。
 
  1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搞好勤工俭学活动,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好勤工俭学计划。
 
  11.指导协调学校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拟定与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
 
  13.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制订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装备建设配备标准,研究制定我县中小学装备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完成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考核等任务。
 
  15.负责全县各级学校校方责任保险费上解催交工作及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学生校方责任保险统计上报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安全与卫健体艺股。现有在职职工55人。
 
  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7158.739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612.2397万元,为经费拨款(补助)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619.9803万元,减少13.62%,主要是2021年度部门决算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为收付实现制,2021年以前统计口径为权责发生制。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41.6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收取的高考报名费未返还。
 
  4.其他收入546.5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扶贫收入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8.66万元,减少5%,主要是扶贫项目收入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3285.979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支出为17158.73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83.933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1.5261万元,下降7.9%,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6674.805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79.9742万元,减少0.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612.2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9.9803万元,减少13.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12.2397万元,减少2619.9803万元,减少13.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612.2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0.1403万元,减少1.37%;完成年初预算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0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支付单位取暖费用,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16428.218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73万元,主要用于体校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3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取暖费和抚恤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5. 卫生健康支出64.76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育系统防疫物资,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6. 农林水支出17.2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93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42.6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1662万元、津贴补贴105.7504万元、奖金127.13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2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7.75万元、抚恤金19.3638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4.1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13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8722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6.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254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4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495万元,降低42.96%。主要原因是:电费、差旅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7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7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49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8.40万元,执行数为21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班主任津贴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二是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三是落实普通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生均标准1000元/生;四是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落实我县教育领域学生资助县级配套资金250.89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二是受疫情影响,教师培训费支出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转变培训方式方法,指导学校由线下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加强师资力量培训,加快培训费支付力度。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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