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闫家学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闫家学区作为事业单位的完全小学主要职能为: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小学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4.积极办好本片区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区域小学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7.按照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本区域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闫家下辖中心小学、付堡小学两所完全小学;大场、丁河、花山、车古、操场、陈庙、朝阳、车古、神树九所教学点;付堡、大场、丁河、花山、车古、操场、陈庙、朝阳、车古、神树等教学点附设幼儿园10所,闫家乡中心幼儿园1所。
二、闫家学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884.797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84.7979万元,为人员工资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13.0564万元,增长14.65%,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增加也无减少,增长率和下降率均为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7.261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年学前教育保育费非税局未拨回。
4.其他收入0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增加也无减少,增长率和下降率均为0%。
5.上年结转和结余7.06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支出为882.17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82.171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1.5423万元,增长13.01%,主要是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未执行任何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4.7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0564万元,增长14.6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7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3174万元,增长18.85%,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2.1712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101.5423万元,增长13.0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9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4234万元,增长16.76%,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0.9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4234万元,增长16.76%;完成年初预算164.0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平台农副产品的购买,完成年初预算100%。
2.教育支出831.3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5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生数变动及教师人数增加,工资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9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和职工养老及对养老基金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957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56.9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5.7382万元;津贴补贴124.2541万元;奖金50.201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三项共20.74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均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5000万元;抚恤金23.3435万元;生活补助1.0328万元;医疗费补助10.9605万元;奖励金86.17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23.99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0065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4282万元;电费12.6461万元;邮电费2.3202万元、取暖费8.3505万元;物业管理费2.5120万元;差旅费0.3918万元;维修(护)费4.3800万元;租赁费5.253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24.717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25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增加也无减少,增长率和下降率均为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减少)0万元;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5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实施任何项目。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0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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