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养护修理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负责工程的检查观测、调度运行;技术工作;负责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项目立项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收集、编制及归档工作;负责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贯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主要承担全县基层水利工程工作指导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是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目前在职职工30人,编制30人。
二、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1、2020年我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总计47885968元,2020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246293元,决算数为47885968元,本年共支出4242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272元,项目支出39352271元.
上年结转资金5273529元,本年支出为42421543元,其中人员支出2195293元,公用经费51000,由于上年结转资金大,本年项目部分未完工,因此本年结转资金10737954元.
2.上级补助收入0元。较2019年无变动
3.事业收入0元,较2019 年度无变化
4.其他收入0元。较2019年减少0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2019年的也为0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5273529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
(1)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3018272元。
公用经费51000元,办公费5000元,水费33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1000元,暖气费15720元,大额医保3100元,残疾人保障金722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60元,差旅费4000元.
(3)项目总支出3935227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资金支出2021年公会经费4496元,农林水支出3934807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收入总计47885968元,2020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246293元,决算数为478859688元,本年共支出4242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272元,项目支出3935227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只对人员工资和人员公用经费,基本项目经费做预算,对于水利项目不予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9272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8272元,公用经费51000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660元,决算166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66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00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1100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抗旱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788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绩效评价结果等级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良好。全年预算数为47885968元,执行数为47885968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基层企业完成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任务。下一步打算:加强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资金的管理水平。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