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业项目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编制全县农村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农村能源引进、推广、利用,农业农村项目开发建设服务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个数1个,机构无变化。
2、人员情况:事业编制7人,在职人员9人,无退休人员。
二、张家川县农业项目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241.5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833.3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741.71万元,增长4081%,主要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10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408.2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农业中心支出为1686.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9.6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2.18%,主要是本年支出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1596.6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594.5万元,73819.28%,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农业项目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33.3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741.71万元,增长40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2.71万元,增长4038.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农业项目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46.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
3.农林水支出1539.46万元;
4.扶贫支出1437.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农业项目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