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大阳镇卫生院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内设门诊诊疗室、药房、住院部、产房等。现有在职人员18名,退休人员1名。
二、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47.88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23.2973万元,为公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工资等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7.68万元,增长4.18%,主要是公卫经费拨款原因。
2.事业收入24.590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或减少10万元,下降41.67%,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03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卫生院支出为459.92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8.278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7万元,增下降8.17%,主要是人员津补贴增高、新分配人员工资等原因。
项目支出251.641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8.76%,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3.29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万元,增长1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29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44万元,增长10.4%,原因:公卫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5.3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3.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3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3.44%,原因:公卫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9.92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万元,增长8.49%;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有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阳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3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7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00.57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取暖等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9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