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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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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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899473A2022  时间:2022-09-04 14:00:2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1 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1.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1.3. 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1.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1.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1.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1.7.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1.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1.9.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0.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2. 处理孕产妇顺产接生。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2.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2.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2.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2.6.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7.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2.8.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是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构成情况如下:

  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疗、急诊科、心理咨询室等7个医疗科室,中心药库、药房、放射科、检验科、公卫科、计划免疫科等6个辅助科室,党建办、院办、财务科、合管科等4个职能科室。下设村卫生室8所;分别为:磨马村卫生室、马塬村卫生室、铁古村卫生室、包梁村卫生室、水泉村卫生室、新庄村卫生室、大湾村卫生室、梨树村卫生室。人员构成情况;卫生院在职职工14人(在编10人,聘用4人),其中:初级职称7人,其他7人;在岗村医8人,均为执业助理医师及乡村医生以上职称。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19.946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92.4836万元,为人员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208万元,减少4.3%,主要是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16.424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0.3007万元,减少62.7%,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诊患者减少。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11.03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为219.94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1.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6413万元,增长2.6%,主要是业务收入减少原因。

  项目支出118.546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997万元,增长1.4%,与上年相比基本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4836万元,为人员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208万元,减少4.3%,主要是疫情防控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4836万元,为人员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208万元,减少4.3%,原因:新冠疫情影响收入较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8.5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93万元,减少1.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93万元,减少1.09%,原因: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8.5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93万元,减少1.09%;完成年初预算100%,我单位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75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4.9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平安乡卫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救护车2辆)、其他用车0辆,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预算绩效。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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