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以基本医疗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服务。
2、负责本辖区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负责本辖区的基本医疗服务;
4、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6、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7、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8、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9、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10、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1、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是张家川县卫健局下属单位之一。人员构成情况为: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140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78人,自聘人员62人。设置内、外、妇、儿等科室30多个。
二、龙山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1705.7260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963.919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7.5601万元,增加5.19%,主要是财政预算工资拨款增加的原因。
2.事业收入736.806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8301万元,增加0.11%,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3.其他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为盘活存量资金安排的其他扶贫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803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支出为1710.990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10.553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1.2126万元,增长3.62%,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和事业支出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100.43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4241万元,增加7.98%,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龙山镇中心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3.9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5601万元,增加5.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9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5601万元,增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龙山镇中心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6.0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851万元,增加6.73%;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工资性收入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农副产品采购经费 ,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47.25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1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取暖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0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2518万元。
1.人员经费875.6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9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9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79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为医院管理系统、打印机、电脑、办公家具、印刷费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483.0690万元,通用设备207.4106万元,专用设备1092.8431万元,图书档案0.1366万元,家具用具73.0490万元,无形资产1.700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度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