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和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协调部门工作。
(二)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重点,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工作情况,进行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发展变化,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三)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部门、乡镇、驻县单位的工作协调,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解决的各类问题以及突发事件。
(四)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它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催办,督办落实。
(五)承担各级各类文件、电报、函件的处理,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和传递工作。
(六)负责通知、协调、安排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七)负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八)组织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协调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九)依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指导政府系统保密工作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公文处理和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县乡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与对口单位来宾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管理县政府机关基层工会,协调配合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及妇联、共青团工作。
(十三)负责追究健全外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小范围协调机制。
(十四)负责县政府经济顾问、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末有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比上年末增加1人,全为在职人员,主要为领导岗位调整,人员调入。
二、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00.345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97.5846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3.3984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2.37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376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38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政府办公室支出为600.34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5.001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844万元,增长0.14%,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有所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25.34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增加24.344万元,增长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7.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3984万元,增长4.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3984万元,增长4.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县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7.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12万元,增长4.14%;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8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单位基本公用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18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取暖费和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完成年初预算10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发放离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4.农林水支出3.96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001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1.7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3.3507万元、津贴补贴124.3814万元、奖金12.80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24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8万元、退休费2.875万元、抚恤金2.875万元、奖励金95.9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23.2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6456万元、邮电费25.2672万元、差旅费26.4966万元、维修(护)费1.5232万元、公务接待费3.8414万元、工会经费1.46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5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7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决算25.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成本和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8621万元,减少35.4%;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成本和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1.4557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3.8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9230万元,下降33.35%,变动原因为:节俭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05批次,接待人次505人,较上年减少10.02%,减少1.923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103万元,比上年减少24.3802万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是:压缩各类非必要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8%。其中县乡视频会议线路租用费7万元,政府法律顾问费12万元,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正常,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乡视频会议线路租用费、政府法律顾问费2个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县乡视频会议线路租用费、政府法律顾问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正常。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附件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