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农(畜)产品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耕地质量、基本农田保护、畜牧业、渔业、生鲜乳、农村能源等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牛羊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耕地质量、基本农田保护、畜牧业、渔业、生鲜乳、农村能源等领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日常执法检查。负责全面农业综合执法大案要案的办理查处工作。
(三)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余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受理全县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复核工作。
(五)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以及上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本单位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个数1 个,机构无变化。
二、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8.4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679万元。上年结转5.859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13.9656.增长率为4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为288.4083万元,上年结转5.8595万元。人员经费275.267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30.3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300万元。公用经费19.0000万元。2021年支出总计2,942,678.64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0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17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8.4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4083万元,2021年收入较2020年增加113.9656.增长率为40%。主要是项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方面无较大差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42,678.64万元168.5831,与上年相比增加168.5831增长率为42.71%。主要是项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方面无较大差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为2,942,678.64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30.3019元,公用经费190000元,上年结转58595.31元。2021年支出总计2,942,678.64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30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170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采购支出4.87万元,主要为2021年购买办公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年初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固定资产4.87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张家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收入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统计业务工作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三是建议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要与项目的实际工作任务相对应,以客观全面地反映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四是由于项目的实施效果本身存在难以度量的问题,因此在设计相关效果指标时应当尽量细化,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个指标进一步细分和优化,以提高绩效评分的准确性。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1)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表2)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