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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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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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430932F2022  时间:2022-09-04 14:45:29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制定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调解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二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查处涉及增加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乡、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培训专业人员,强化村级会计管理,提升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堵塞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漏洞,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民。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21年底,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共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补助人员6人,工人3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收入总计为11693.447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424.0596万元,为人员、办公经费和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689.6306万元,增加21.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有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22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保护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2.18%,。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38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时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支出总计为11693.447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2.813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1.9521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11600.634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947.4549万元,增长51.58%,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45.4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11.0188万元,增长70.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4.0596万元,增加4047.0914万元,增长75.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38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45.4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11.0188万元,增长70.67%;主要原因: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463万元,主要用于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完成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89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9434.88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农经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13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1.0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0638万元;津贴补贴8.392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0.3189万元;生活补助0.2880万元;奖励金18.00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变化。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为: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变动原因为: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较2020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的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26.935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350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农经中心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农经中心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农经中心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率100%。各项目均完成年度总体目标,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后,有些农户在管理方面不积极主动,对项目的了解不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农户的培训力度,扩大宣传面,充分发挥农户的主动作用,管理好项目的运行。增加农户收入,为全县产业扶贫及贫困户稳定脱贫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及批复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当年完成实施任务。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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