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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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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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404573O2022  时间:2022-09-05 17:23:41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的事迹。
  8.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和职责:为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按单位将基本性质划分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县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接收安置股、优抚褒扬和纪念股。并设张家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2.编制和人员情况: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设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一般干部3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个,年末实有人数为在职12个,纳入一般预算开支人数。
  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091.207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85.337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86.6522万元,下降53%,主要是项目指标减少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4.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退役安置军休人员的增资等,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5.上年结转和结余300.92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为1091.20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5.816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2.5566万元,增长10%,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原因。
  项目支出955.390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95.7293万元,下降29.2%,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少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6.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5.7997万元,下降35.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6.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5.7997万元,下降35.03%,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6.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1.5097万元,下降2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1.5097万元,下降25.9%,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6.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1.5097万元,下降25.9%;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部分项目资金还未拨付没有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7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取暖费和工会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3.41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以及军休人员退休费等,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军休人员工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4.农林水支出1.59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帮扶驻村队员生活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4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6.8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9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793万元、津贴补贴38.5624万元、奖金4.3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7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8.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9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0.88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3023万元、差旅费0.6233万元、维修(护)费0.35万元、培训费0.23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万元,比上年减少7.06万元,降低44.26%。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04%。组织对双拥工作经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双拥经费项目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投入和管理目标资金到位,有计划、有实施与控制、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二是效果目标审批及时、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双拥活动未开展、开展的双拥活动社会效益目标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是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保障充足的经费来开展丰富的双拥活动。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投入和管理目标资金到位,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二是影响力目标,有效保障实现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有效社会影响力。
  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项目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目标,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标准制定人员合理、各种标准先行有效;二是效果目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审批及时、保证资金的发放及时、足额。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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