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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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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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517 时间:2023-02-01 10:34:30 来源:  作者: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张家川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于2003年1月正式成立,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依法承担我县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等相关行业的执法监督以及对11部法律、39部法规、136部部门规章等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卫生证件的办理工作。2015年以来,又将居民监督档案管理、中医药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三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现有职工14名,其中干部13名,工勤人员1名,单位内设办公室、医疗市场股、公共场所股、财务股等。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35.22万元,比2022年103.77万元增加31.45万元,增加23.2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22万元,比2022年 103.77万元增加31.45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1、公用经费增加;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35.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31.45万元,上升23.26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增加;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13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02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45万元,上升23.2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增加;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 0 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  134.32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 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和2021年预算相等。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和2021年预算相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等。
 
  (四)培训费0 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会议费 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3.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张家川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固定资产378.28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378.2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62.21万元,通用设备76.38万元, 专用设备9.39万元,家具用具18.73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对全民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生育政策配套项目、计划生育事业费项目、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项目、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等六个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申报,具体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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