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和师资培训;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利用新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优秀学生。
3、负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龙山镇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张家川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内设学校办公室、财务室、后勤处。
学区辖有11个完全小学,5个教学点及1个幼儿园,附设村幼儿园9个(汪堡、西沟、东关、榆树、郑家、连柯、马河、李山、北河)、6个普惠性私立幼儿园。其中小学生2169人,幼儿1345人。本年末在职211人(含10人未转正特岗教师)、退休94人、抚养人员15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062.2319万元,比2022年1646.951 万元增加415.2809万元,增长25.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2.2319万元,比2022年1646.951万元增加 415.280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执行了调标增资。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062.23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415.2809万元,增长25.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了调标增资。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062.2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2.23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5.2809万元,增长25.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了调标增资。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项目。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 0万元,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041.63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 万元。
3、教育支出2041.6319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龙山镇中心小学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龙山镇中心小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比2022年减少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龙山镇中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培训费。
(三)会议费
会议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会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拟采购办公桌椅、课桌凳、会议桌等,办公电脑25台、黑白激光打印机9台、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打印纸、硒鼓、粉盒等耗材,印刷品印刷校刊等、LED显示屏36平米,保安服务等共计119.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龙山镇中心小学固定资产总额980.683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中:通用设备217.5396万元、土地房屋600.1056万元、图书档案8.365万元、专用设备13.058万元、家具用具141.6154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43.586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增加39.9863万元、家具用具增加3.6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