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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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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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578871Y2023  时间:2023-02-03 11:45:52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三会一课”组织实施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3.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设置规划、社会力量办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推荐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民办教育的发展,协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4.负责实施教育行政监督、教育行政复议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局授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订实施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事宜。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师队伍管理、调配和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和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评优选先。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负责中央和省、市下拨专项经费的分配,县财政下达经费的安排;协同县财政部门编制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专项投资、教育捐资、教育拨款、教育基建工程项目规划、投资办法和实施方案;对教育项目工程的规划、论证、申报、审定、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后续管理工作。
  
  9.宣传、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并制定地方性招生考试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制定全县高考、中考等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核查报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学历证书,验发初中毕业生学历证书。
  
  1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搞好勤工俭学活动,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好勤工俭学计划。
  
  11.指导协调学校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拟定与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
  
  13.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制订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装备建设配备标准,研究制定我县中小学装备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完成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考核等任务。
  
  15.负责全县各级学校校方责任保险费上解催交工作及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学生校方责任保险统计上报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安全与卫健体艺股。现有在职职工25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47408.90万元,比2022年36845.97万元增加10562.93万元,增长28.6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08.90万元, 比2022年36845.97万元增加10562.9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收入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47408.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562.93万元,增长28.67 %,增加的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收入预算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4455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13.77万元,公用经费38.1万元。比2022年34219.05预算增加10332.82万元,增长3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639.28万元,比2022年2421.15预算增加218.13万元,增长8.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班主任津贴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639.28万元,其中:班主任津贴项目638.8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22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县级配套543.96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58.4万元,特岗教师五险一金339.62万元,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养老保险配套项目43万元,中考、高考工作经费20万元,学生资助助学金240.5万元,教育系统各项赛事活动20万元,教育工作督导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教育支出47191.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7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8万元,主要是2023年高考报名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张家川县教育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 万元,增减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 万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人基数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7919.53万元。主要是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图书馆示范工程、中小学发展专项、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张家川县教育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296.509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中:通用设备207.6416万元、土地房屋38.751万元、图书档案1万元、家具用具、家具用具49.117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班主任津贴项目638.8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22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县级配套543.96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58.4万元,特岗教师五险一金339.62万元,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养老保险配套项目43万元,中考、高考工作经费20万元,学生资助助学金240.5万元,教育系统各项赛事活动20万元,教育工作督导经费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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