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承担着全镇的基本医疗,业务范围除辐射本辖区外,还辐射到我县中西部7乡镇,清水、秦安、庄浪三县的部分乡镇,扮演着我县中西部及毗邻三县部分乡镇的医疗、急救中心的角色。
二、机构设置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职能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142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4人,副高级职称的人员19人,中级职称人员25人,初级职称人员94人;具有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10人、执业药师5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35人,专科学历者 56 人。医院分门诊和住院部两大部门,设有内、外、妇、儿、耳鼻喉、口腔、眼科、中医科、骨科等临床科室,并设有检验科、 超声诊断科、放射科、心脑电图室、胃镜室、经颅多普勒室等医技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765.87万元,比2022年 654.13万元增加111.74万元,增加17.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65.87万元,比2022年654.13万元增加111.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参加工作人员增加和基本工资调整增加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765.87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1.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参加工作人员增加和基本工资调整增加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76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87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1.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参加工作人员增加和基本工资调整增加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3年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 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绩效评价项目的: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2:龙山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