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查处各类涉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以及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四)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张家川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正科级行政建制,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行政编制18名,大队下设:关山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设所长1名);马鹿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设所长1名);张棉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设所长1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21.087万元,比2022年180.7047万元增加40.3823万元,增长22.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087万元,比2022年180.7047万元增加40.382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晋升资金40.382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公开时实际结转结余填报)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21.0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3823万元,增长22.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工资晋升。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21.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687万元,公用经费5.95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0.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3823万元,增长22.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工资晋升。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②……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221.08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张家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张家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5.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绩效评价项目的: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