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特殊教育学校作为事业单位的培智教育学校,其主要职能为: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进行德育教育和文化知识教育,增强体质,矫正补偿弱智儿童的身心缺陷,培养家庭和社会需要的劳动技能,使其成为阳光、自信、自强、自立于社会、服务于祖
国的残而不废的有用之人。
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智力及行为养成能力。
8.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谋划布局,承担我县培智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为我县隶属于阿阳中学教学机构,在校现有六个年级,教学班4个,学生43人,教职工5人,其中高级教师1人,初级教师4人;退休0人。学校承担我县培智教育教学。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 69.4267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学校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2年无预算安排。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收支出预算 69.4267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学校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2年无预算支出安排。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9.4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267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学校为2023年新
成立单位。公用经费2.1万元。无增减原因是特教学校为新成立单位。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支出 0 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支出 0 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69.426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张家川县特殊教育学校无非税收入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张家川县特教学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付。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教学校为股级预算单位,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培训费。
(三)会议费
会议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计划购置教学用复印(A3/A4/8K)共计0.23万元;印刷出版服务等6万元;家具用具3.008万元,激光打印机1台,0.28万元,以上合计9.5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特教学校中学固定资产总额43.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3.6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房屋及构筑物5万元、家具用具5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3.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