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年〕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川县文化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
第三条 张家川县文化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群众文化、非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全县文艺演出和书画作品展览、各类培训班和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全县群众文化积极发展,知道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非遗作品展示展览,举办寒暑假声乐、器乐、书画、舞蹈等培训班。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四)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五)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文化馆内设办公室、演出组、书画组、秦腔组等四个组室,现有职工28人,其中:在职职工28人,抚养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86.5009 万元,比2022年217.3544万元增加 69.1465 万元,增长31.812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6.5009 万元,比2022年217.3544万元增加69.1465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86.50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69.1465万元,增长31.81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86.5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1009万元,公用经费8.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9.1465 万元,增长31.81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张家川县文化馆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项目。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张家川县文化馆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84.2009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 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文化馆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文化馆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8.4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文化馆采购预算为 2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县文化馆固定资产为101.79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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