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张家川县委和县政府双重领导体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县域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处置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4、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6、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合同制消防人员44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人,文员16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454.824万元,比2022年340.0418万元增加 114.7822万元,增长33.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824万元,比2022年340.0418万元增加114.782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人员增加,比2022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
2023年支出预算454.8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4.7822万元,增长3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工资增长及人员增加;②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经费比2022年有所增加;③2023年消防员伙食补助增加;④消防救援业务经费列入预算。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27.38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18万元,公用经费1.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6.8922万元,上升33.6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①在职人员工资年初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 426.39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89万元,增长33.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工资增长及人员增加;②消防员伙食补助增加;③消防救援业务经费列入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426.39万元,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缴纳“五险”经费项目 71.43万元;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财政工资项目297.6万元;高危行业“两补一贴”项目13.36万元;消防员伙食补助项目30万元;消防业务经费1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事务(款)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45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4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经费20.0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年终奖励工资、取暖费、津贴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1.05万元。
其他消防事务支出:其中项目支出426.39万元,主要包括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缴纳“五险”经费、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023年财政工资、高危行业“两补一贴”、消防员伙食补助、消防救援业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征收30万元,主要是消防违法行为罚没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0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采购、宣传印刷、消防特种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宗地面积约9亩,新建消防大队业务执勤楼2906.76㎡,截至目前,共有消防车辆9辆,其中行政用车1辆、消防救援运输车3辆、多功能消防抢险救援车1辆、水罐消防车2辆、8吨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平台消防车1辆。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严格按《张家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大队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切实取得实效。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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