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住建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二、1、执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市政管理、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市政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执行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执行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3、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拟定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报批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和报批全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监督实施。
五、4、负责工程设计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工程检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实施标准。协助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六、5、负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材质量的职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责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备案的相关制度,负责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七、6、指导和管理县城供热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市政、环卫、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
八、7、依法对城市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人防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九、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政府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站、环卫所;在职人员58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47人,退休人员17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537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64.92万元,增长14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3.48万元,占94.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537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64.92万元,增长143.3%。其中:基本支出877.78万元,占16.33%;项目支出4495.7万元,占83.67%。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该部分内容中若某一项支出为零的,将其删除,不用表述,并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93.3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为35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为2925.7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为2253.6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为66.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55.49万元,增长108.92%,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6.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52万元、津贴补贴81.37万元、奖金2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66.78万元、绩效工资181.37万元、退休费3.65万元、抚恤金1.6万元、奖励金60.45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12.77万元。(未预算项以0填列,不得删除)
详细说明纳入年初预算编外人员经费预算情况,单位若有,请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及标准,政策依据+文号+第*条规定+测算标准+测算过程(《***》(文号),第**规定,执行标准,计算过程),单位若无,自行删除本段。
日常公用经费7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未预算项以0填列,不得删除)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9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37.7万元,增长67.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共包含15个项目,其中节能环保2925.7万元,城乡社区1570万元(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涉密除外)。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8万元,增长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1278.0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86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30辆,价值1104.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04.2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2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环卫设施维修户污水处理设施维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四)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131.2万元。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537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