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和提出本县与财政经济相关的政策草案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议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 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审计机关的其他事项。
4、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印发;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维稳等工作;管理审计宣传、政务督查、信息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职工考勤考核、人事、劳资事宜、承担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
2、综合管理与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股
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办法、制度、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和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督查审计工作质量、审计行为和审计问题的整改;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等工作。
3、经济责任与资环审计股
负责开展县直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稽查审计股
负责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进行审计;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及民生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稽查及审计(含委托第三方审计)。
5、财政监管与电子数据审计股
负责县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开展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县审计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800.15万元,比2024年782.39万元增加17.76万元,增加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80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6万元,增加2.2%。其中:基本支出600.15万元,占75%;项目支出200万元,占25%。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6.5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为21.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为40.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6万元,增加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医保、公积金调整。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5万元、津贴补贴69.57万元、奖金7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9万元、住房公积金40.27万元、绩效工资48.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万元,其中:退休费1.65万元、生活补助1.6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于2024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长下降。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长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长下降。
(二)培训费
本单位未安排培训费支出,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长下降.
(三)会议费
本单位未安排会议费支出,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长下降.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万元,比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6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9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没有征收计划。
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80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