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认真做好基层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并负责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3)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内科、外科、全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康复馆、彩超室、心电图、检验等科室,中心下设体检中心、数字化接种门诊、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东、南、西、北、中五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9.86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16万元,占80.53%;事业收入46.71万元,占19.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1万元,占19.47%;项目支出193.16万元,占80.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3.16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6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191.16万元,占98.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万元,%,本单位无基本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卫健局下属二级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紧急医疗救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开展绩效评价。其中,目标任务1个。涉及卫生健康支出1个,共涉及资金为19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5%;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23年,我中心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
2023年,单位基本支出为239.8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性分析
1.预算控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人员编制数15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预算执行:
2023年预算经费总额239.8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现象。
3. 预算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财政局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2023年我单位重新制定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
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
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能按规定时间、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做到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开展绩效评价。其中,目标任务1个。卫生健康支出经费预算为193.16万元,执行数为19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了本年度的绩效总目标,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不存在偏差。
下一步措施:
1、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调预算编制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预算管理:对特殊项目事前提出预算要求,尽量做到该纳入预算的,全部纳入预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我中心人员经费进行评价,自评分为100分。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