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的事迹。
8.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和职责:为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按单位将基本性质划分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县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接收安置股、优抚褒扬和纪念股。并设张家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编制和人员情况: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设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一般干部3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个,年末实有人数为在职14个,纳入一般预算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1.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8.91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15万元,占98.97%;其他收入15.09万元,占1.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6万元,占12.52%;项目支出1286.97万元,占87.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5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93.95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5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08万元,占97.18%;卫生健康支出27.65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13.04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经费年中下达未纳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医疗补助资金年中下达未纳入预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拨付此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2万元,增长9.01%,主要原因是新增遴选人员1名工资等各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73万元、津贴补贴4.91万元、奖金2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费0.2万元、住房公积金13.04万元。
公用经费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新增遴选人员1名差旅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6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1.8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6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新增遴选人员1名。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万元,增长70.61%,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培训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7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45%。组织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手续完备、项目决策有理有据,项目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对象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满意。各类资金发放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标准制定人员合理,具备良好的素质及资质,项目实施内容和重点相结合,内容具有可持续性,规划和制度有长期指导性。通过项目实施,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双拥工作专项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伤残军人护理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双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目标,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标准制定人员合理、各种标准先行有效;二是效果目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审批及时、保证资金的发放及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11万元,执行数为78.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兵役优待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全年符合条件的领取优待金人数达标,确保了优待金的足额发放,各种标准先行有效。二是对各项资金审批及时,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有效的改善了义务兵家庭生活质量,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率明显提升,优抚对象抚恤的标准逐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能够及时足额的到位,进一步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金的足额发放,各种标准先行有效。二是对各项资金审批及时,保障了该项资金管理发放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了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有效的改善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4. “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伤残军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全覆盖,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金以及伤残军人护理费的标准逐年提高,能够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足额发放,进一步改善了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以及伤残军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二是对各项资金审批及时,保障了该项资金管理发放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了及时、准确、足额地把补助金和护理费发放到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以及伤残军人等人员手中,有效的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5.“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项工作开展及时,各种标准先行有效。二是通过本项目实施和各级财政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专项经费的投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展实现退役军人事物工作的有为、有位、有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单位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本单位预算资金均按规定管理使用。三是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执行总体较为有效。2023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附件2.收入决算表.xlsx】
附件【附件3.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附件【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附件【附件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附件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附件【双拥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伤残军人护理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自评报告.doc】
附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10.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1.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