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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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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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czj/2024-00132 时间:2024-09-13 10:28:33 来源:  作者:
 

2023年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和管理住宅及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县房地产业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负责落实我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二、机构设置

张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经费独立核算。核定编制16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1年初单位实有人数16人,退休4人。

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设机构有(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议织、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青、妇和职工教育培训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工作的事务;按党总支部署抓好全局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工会、青团工作;协助其他各股(室)工作。(2)项目办,负责拟定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承建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管理等方面的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共开工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3)产权交易股,负责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交易管理和资料审核工作;负责个人和单位建房的报建确权审批工作;负责产权产籍的整编管理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4)廉租办,负责拟定我县住房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以及申报全县住房保障建设项目;负责制定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廉租住房的租赁、租金补贴的审批和发放以及廉租住房纠纷等工作。(5)市场监管股,负责县域房地产市场交易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房产交易机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依法组织查处违法事件。(6)物业办,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参与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负责县域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作。(7)房管股,负责直管公房的分配、租赁、借拨、征租、维修管理以及住房解困工作;负责县域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940.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673.47万元,下降66.4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较大是由于其他收入中应收保障房销售款减少,实际清缴数减少;本年支出减少是由于应付的历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减少,导致支出总量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1.47万元,占74.90%;其他收入744.63万元,占25.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9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1万元,占3.29%;项目支出5799.51万元,占96.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2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38.81万元,增长225.41%。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81万元,增长109.64%。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4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7.66万元,占0.63%;城乡社区支出627.34万元,占51.36%;农林水支出0.39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554.73万元,占4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红色物业”阵地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职工2名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补发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额医保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51万元,支出决算为62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智慧小区”建设设备电费支出、城镇住宅小区院落硬化项目支出、充电桩建设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工会经费购买农副产品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职工公积金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2名职工,增加了人员工资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6万元,下降73.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财政资金,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0.00万元,本年支出1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住建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59万元、水费0.66万元、差旅费0.76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劳务费0.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参公人员交通补贴费)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6万元,下降73.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36.36万元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2名同志参加公务员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3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3年实施的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在总体上,2023年我单位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也还存在老旧小区区改造项目融资困难,地方财政紧张,建设资金短缺,只能进行基础类和部分提升类内容的改造,不能对小区进行更大的提升改造等问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01.89万元,完成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我县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00户,实际发放455户,大于任务户数,无违规发放情况,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及时开展了绩效评价。预算执行201.89万元,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下达资金较少,存在补贴额度较低的情况,因此工作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上级财政加大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户均补贴额度标准,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要求,减轻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经济负担。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县2023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项目建设和用地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计划改造20个城镇老旧小区,2023年5月份20个老旧小区29栋住宅楼878户居民,建筑面积8.13万平方米已全部开工实施改造,目前改造内以全面完工,并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项目实际开工量与目标任务一致,开工率100%。自评得30分。二是改造的20个老旧小区均成立了党小组,并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改造前对20个小区改造方案进行了居民意愿调查,表决同意实施改造的业主达到80%以上,业主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改造工作,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后,20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均与专业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自评得5分。三是对改造小区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造。其中,改造供水管网3300米、改造排水管网5400米、改造供暖管网5400米、20个小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硬化室外场地道路1.71万平方米、改造小区绿化800平方米、新增消防设施的小区20个、新增设置安防设施的小区20个、新增非机动车辆充电桩21个、新建口袋式公园1个、新增小区停车位203个、新增智能快递柜1组、20个小区全部实现垃圾分类。改造的20个城镇老旧小区实现了专业化物业服务,给排水及供热改造、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改造全部完成,新增太阳能路灯173盏,智能门禁系统全覆盖,对20个小区共计78个单元进行了楼梯间窗户及单元门改造。以上改造内容目前已全面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自评得10分。四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要求,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签订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在开工前办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截止工程竣工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符合标准。自评得4分。五是将改造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的小区。自评得4分。六是精简改造项目审批程序。自评得2分。七是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居民满意度90%以上,无群众信访。自评得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老旧小区区改造项目融资困难,地方财政紧张,建设资金短缺,只能进行基础类和部分提升类内容的改造,不能对小区进行更大的提升改造。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上级财政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量,扩大和提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和内容,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县2023年实施的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总体来看,2023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2:张家川县2022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张家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其中:

1.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收入1.3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本年支出1.35万元。

2.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8.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本年支出18.37万元。

3.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本年支出9.41万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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