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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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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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czj/2024-00124 时间:2024-09-12 10:02:59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
 

2023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商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境内外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和招商引资领域有关制度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我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牵头拟订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配合开展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生活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摄影业)行业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七)配合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审核或核准县属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多双边对全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2023年末核定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单位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商贸综合股、电子商务中心。人员情况:2022年底,截止2023年12月,在职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11.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05万元,增长244.26%,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较多,金额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1.08万元,占98.25%;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1.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8万元,占14.06%;项目支出1470.50万元,占85.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8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84.05万元,增长238.23%。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较多,金额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05万元,增长238.23%。人员经费基础绩效奖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81万元,占9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4万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32.63万元,占1.94%;农林水支出47.57万元,占2.8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28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占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3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1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公用经费1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14万元,下降90.67%,主要原因是响应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政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14万元,下降90.6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会议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东西协作农特产品快递补贴费用经费30万元,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经济)586万元,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张家川县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宣传推介项目30万,张家川县农村电商发展项目20万,东西协作消费帮扶奖补60万,张家川农特产品展销及“兴农周”活动补助26万元,2024年开展促销费活动资金30万。共计资金1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招商引资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招商引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市场运行稳定良好;二是外出招商精准,三是印刷的《张家川县招商指南》,招商引资企业反响良好,已成为宣传我县对外招商的一张名片。三是企业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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