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 协助县委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是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党的机关,是一级预算单位,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11室1中心,单位共有在职职工56人,退休职工6人,抚恤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8.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4.91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职务职级晋升增资;三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了工作经费;四是上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均由县财政局统一支付,本年度由本单位进行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2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4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42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4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职务职级晋升增资;三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了工作经费;四是上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均由县财政局统一支付,本年度由本单位进行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4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职务职级晋升增资;三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了工作经费。四是上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均由县财政局统一支付,本年度由本单位进行支付。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72万元,支出决算为71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职务职级晋升增资;三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了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6.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支出部门年初没有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配套医疗保险支出部门年初没有预算。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县乡村振兴局年初调指标支出帮扶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8万元,是本年度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部门年初没有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9万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人员工资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职务职级晋升增资;三是上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均由县财政局统一支付,本年度由本单位进行支付。
公用经费18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1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一是为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购置了办公设备;二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相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增长。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1万元,增长19.15%,主要原因一是为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购置了办公设备;二是新增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量增加,相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增长。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数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5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5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51.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二级项目4个,共计资金1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决策层面:项目立项必要且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项目资金分配较合理。管理层面:资金管理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制定全面,预算执行率高;单位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实施过程较好。产出层面:各项产出数量、质量和时效均达到目标值要求,成本控制有待加强。效果层面: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开展保障有效,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4对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本级预算项目全年预算170.00万元,全年支出170.00万元,执行率100%。4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