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
(二)负责县委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县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办理县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负责县委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审核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向县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审批。
(四)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全面准确地为县委、上级党委报送信息;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精神和扩大乡镇、部门工作交流。
(五)负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受县委委托对某些问题的调查核实;组织督办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六)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重要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全县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全县商用密码管理;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和党政领导机关要件的传递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和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等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九)负责有关人员来本县视察的公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承办县委及上级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张财发〔2016〕1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三、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 张家川县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44.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44.6 |
| 二、事业收入 | 二、公共安全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 |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4.6 | 本年支出合计 | 344.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 收入总计 | 344.6 | 支出总计 | 344.6 |
| 张家川县委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44.60 | 344.60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教育 | ||||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344.60 | 344.60 | ||
| 张家川县委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备注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44.60 | 181.50 | 118.70 | 44.40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教育 | |||||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344.60 | 181.50 | 118.70 | 44.40 | |
| 张家川县委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16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8 |
| 3、公务用车费 | 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 备注:实有车辆4辆,每辆预算经费2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费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往年持平,未增加。 |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六、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三、节能环保支出 | ||
|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 ||
| 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
| 十、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五、农林水支出 | ||
| 十八、车辆通行费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九、污水处理费收入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债务专著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二十、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六、交通运输支出 | |||
| 铁路运输 | |||
|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港口建设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
|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 九、其他支出 | |||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十、债务付息支出 | |||
| 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收入合计 | 支出合计 | ||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 上年结余收入 | 调出资金 |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 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 |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 |||
| 收入总计 | 支出总计 |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教育 | ||||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