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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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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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zjcrmzf/2025-00013 时间:2018-08-31 16:59:19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张家川县妇联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并根据有关政策和要求,研究拟定全县妇女联合会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五好家庭;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级各类技术、理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3、代表妇女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两规划”等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加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实施2001-2010年《张家川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张家川县儿童发展规划》,负责监督、评估“两规划”的实施。
 
  5、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积极培养优秀妇女干部,做好向组织部门推荐妇女干部的工作,努力提高我县妇女参政水平。
 
  6、管理和指导乡镇妇联工作,监督乡镇妇联正确履行基层妇联的职能,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妇女工作。
 
  7、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妇女问题,努力为妇女事业做贡献。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
 
  9、做好新时期城乡妇女工作,深化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积极发动组织少数民族和边远贫困乡镇妇女脱贫致富;组织城镇妇女职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提倡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积极为我县经济建设做贡献。
 
  10、具体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1、积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妇联隶属于县委(行政),公务员编制,正科级单位。张家川县妇联内设妇联办公室和妇儿工委办公室,在职的实有人数8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退休1人,无抚养人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大楼1楼113室。电话:7886126。
 
  二、张家川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88.685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8.6853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6.7997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资。
 
  2.其他收入本年度为0。
 
  3.上年结转和结余2.16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妇联支出为86.51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0.2951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4.4867万元,减少5.5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6.2215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12.3785万元,减少1.9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妇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6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97万元,7.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97万元,增长7.67%;原因:职工工资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妇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54万元,增长3.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8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妇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预算为0,决算为0,与上年保持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万元,比 2016年没有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张家川县妇联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进行相关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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