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精神和意见,制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政治理论教育工作。按照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全县政治理论教育进行安排、检查、总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宣传上级党委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党委(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维护好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
五、负责文化文艺工作。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把握文化文艺工作的政治方向,推动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抓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八、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九、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宣传部为全额预算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张家川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张家川县新闻中心)、精神文明办公室、县沈遐熙革命纪念馆。
二、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524.970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468.806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2158.9386万元,增加 697%,主要原因:一是“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2,二是“两个共同”示范县微电影《小儿锦》项目资金;三是干部职工调整基本工资和正常晋升增资造成工资增加。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其他收入。
5.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06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县委宣传部支出为2503.9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908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2.5402万元,增长1.2%,主要的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219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195万元,增长原因一是 “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2160万元和“两个共同”示范县微电影《小儿锦》项目资金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县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68.8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9386万元,增加 6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8.8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9386万元,增加697%,主要是项目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县委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03.9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7.4682万元,增长717%;完成年初预算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2160万元,二是“两个共同”示范县微电影《小儿锦》项目35万元;三是干部职工调整基本工资和正常晋升增资造成工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908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宣传工作经费,二是干部职工调整基本工资和正常晋升增资造成工资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160万元,用于全县各个行政村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增加了“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2160万元,此项目年初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908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8.1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40.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96万元,变动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上交。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330万元,比 2016年减少1.109万元,减少1.28%,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缩减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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